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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赴西藏药监局进行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品种保护监管技术培训
发布日期:2012-08-22
我办赴西藏药监局 进行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品种保护监管技术培训
为落实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的援藏任务,按照我办今年的工作安排,经与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商,我办张晶副主任一行 7人于 8月 8日至 14日赴西藏拉萨,对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进行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药品种保护监管技术的培训授课和座谈交流,并亲切慰问了我办援藏干部,现任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车明凤同志。
张晶副主任一行,不顾旅途疲劳和高原反应, 8日中午到达拉萨后,下午就与西藏局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西藏局周文凯副局长感谢我办长期以来对西藏局工作的支持,车明风副局长两年多的援藏工作取得了成绩,被评为西藏局 2011年度优秀公务员,受到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好评;欢迎张晶副主任一行赴藏进行培训交流和调研指导;介绍了自治区概况及西藏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和监管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藏药的监管情况。张晶副主任介绍了我办的有关情况和今年的主要工作。王献仁处长介绍了我办信息系统建设的概况。双方就合作、援助工作及本次培训的内容、具体安排进行了磋商。
在藏培训期间,白鸿副处长、刘洪宇助理研究员详讲了保健食品监管法规标准、技术审评程序、申报资料主要内容、省级现场核查基本要求及技术审评要点。郑永红高级工程师、韦晓瑜工程师讲授了《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概述、中药品种保护审理工作程序、初次品种和同品种及延长保护期品种保护有关技术要求、中药品种保护试验资料现场核查要点、申报资料项目及有关要求、中药品种保护有关监管工作等内容。黄海舟同志介绍了化妆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化妆品申报资料内容、化妆品申报及审批程序、化妆品审评技术要求、化妆品监管和省级局直接审批备案化妆品的技术资料要求。每节讲课后,及时进行答疑。培训讲课结束后,安排时间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交流。西藏局食品许可处、注册处、稽查局和藏药审评认证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及有关藏药企业的代表 40余人参加了培训和座谈。
张晶副主任一行还赴西藏自治区藏药厂调研,并参观了藏药博物馆,了解藏药历史、发展状况及生产情况。
通过本次培训,增进了西藏局和有关企业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中药品种保护 制度, 技术审评工作的进一步了解。促进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规和《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在西藏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通过座谈,我们了解了西藏 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药品种保护 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西藏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药品种保护 认证及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困难。目前,西藏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还很少,监管部门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日常监管方面的经验还不够丰富,亟需对有关法规文件进行学习,了解其他省市的监管模式及具体实践方法。同时,西藏局的同志认为,西藏的化妆品行业起步较晚,相应的生产研发基础比较薄弱,国家局制定的有关生产企业要求的文件对西藏化妆品生产企业而言过于严苛,在实际监管的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西藏化妆品行业的发展。 西藏局建议藏药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临床试验应至少有一家藏医院参与,以体现藏药的理论体系及自身特色,充分考虑藏药目前临床研究的实际情况;建议中保办组织相关民族药委员进行研讨,进一步丰富民族药的中药品种保护技术审评要点,促进民族药的发展。
通过这次培训和调研,增进了西藏局同行对我们工作的了解,有利于行政许可工作中涉及省局的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及有力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我办在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药品种保护行政许可工作中所掌握的知识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饮食用药安全。
张晶副主任代表黄建生主任和全办职工亲切慰问了我办援藏干部车明凤同志及正在拉萨探亲的家属。感谢车明凤副局长两年来克服高原缺氧及对紫外线过敏的困难,努力工作,为西藏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为国家局争了光;感谢车明凤同志的家属对其工作的支持。车明凤同志表示,一定不辜负领导和全办同志的期望,在剩余的一年里,加倍努力,完成援藏任务。




为落实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的援藏任务,按照我办今年的工作安排,经与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商,我办张晶副主任一行 7人于 8月 8日至 14日赴西藏拉萨,对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进行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药品种保护监管技术的培训授课和座谈交流,并亲切慰问了我办援藏干部,现任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车明凤同志。
张晶副主任一行,不顾旅途疲劳和高原反应, 8日中午到达拉萨后,下午就与西藏局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西藏局周文凯副局长感谢我办长期以来对西藏局工作的支持,车明风副局长两年多的援藏工作取得了成绩,被评为西藏局 2011年度优秀公务员,受到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好评;欢迎张晶副主任一行赴藏进行培训交流和调研指导;介绍了自治区概况及西藏局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和监管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藏药的监管情况。张晶副主任介绍了我办的有关情况和今年的主要工作。王献仁处长介绍了我办信息系统建设的概况。双方就合作、援助工作及本次培训的内容、具体安排进行了磋商。
在藏培训期间,白鸿副处长、刘洪宇助理研究员详讲了保健食品监管法规标准、技术审评程序、申报资料主要内容、省级现场核查基本要求及技术审评要点。郑永红高级工程师、韦晓瑜工程师讲授了《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概述、中药品种保护审理工作程序、初次品种和同品种及延长保护期品种保护有关技术要求、中药品种保护试验资料现场核查要点、申报资料项目及有关要求、中药品种保护有关监管工作等内容。黄海舟同志介绍了化妆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化妆品申报资料内容、化妆品申报及审批程序、化妆品审评技术要求、化妆品监管和省级局直接审批备案化妆品的技术资料要求。每节讲课后,及时进行答疑。培训讲课结束后,安排时间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交流。西藏局食品许可处、注册处、稽查局和藏药审评认证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及有关藏药企业的代表 40余人参加了培训和座谈。
张晶副主任一行还赴西藏自治区藏药厂调研,并参观了藏药博物馆,了解藏药历史、发展状况及生产情况。
通过本次培训,增进了西藏局和有关企业对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中药品种保护 制度, 技术审评工作的进一步了解。促进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规和《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在西藏的宣传贯彻和实施。
通过座谈,我们了解了西藏 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药品种保护 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西藏局 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药品种保护 认证及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困难。目前,西藏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还很少,监管部门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日常监管方面的经验还不够丰富,亟需对有关法规文件进行学习,了解其他省市的监管模式及具体实践方法。同时,西藏局的同志认为,西藏的化妆品行业起步较晚,相应的生产研发基础比较薄弱,国家局制定的有关生产企业要求的文件对西藏化妆品生产企业而言过于严苛,在实际监管的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不利于西藏化妆品行业的发展。 西藏局建议藏药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临床试验应至少有一家藏医院参与,以体现藏药的理论体系及自身特色,充分考虑藏药目前临床研究的实际情况;建议中保办组织相关民族药委员进行研讨,进一步丰富民族药的中药品种保护技术审评要点,促进民族药的发展。
通过这次培训和调研,增进了西藏局同行对我们工作的了解,有利于行政许可工作中涉及省局的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及有力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我办在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中药品种保护行政许可工作中所掌握的知识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饮食用药安全。
张晶副主任代表黄建生主任和全办职工亲切慰问了我办援藏干部车明凤同志及正在拉萨探亲的家属。感谢车明凤副局长两年来克服高原缺氧及对紫外线过敏的困难,努力工作,为西藏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出了很大的成绩,为国家局争了光;感谢车明凤同志的家属对其工作的支持。车明凤同志表示,一定不辜负领导和全办同志的期望,在剩余的一年里,加倍努力,完成援藏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