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药保护品种改进提高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1-12-16

  《促进中药保护品种改进提高研讨会》在京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关于“鼓励创新、促进提高、保护先进”的有关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委托我办于 2011年 12月 8~ 9日在北京召开了促进中药保护品种在保护期内的改进提高研讨会。来自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药典委员会、药品审评中心、药品评价中心及 15个省局注册处代表、 15家保护企业代表及 7名中药保护 审评委员 共 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国家局药品注册司赵军宁副司长、中药处陈易新副处长、杨胜副调研员、刘春主任科员及中保办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药品注册司中药处陈易新副处长主持,首先由赵军宁副司长做了重要讲话,希望中药保护品种生产企业要高瞻远瞩,肩负起历史使命,认真做好保护品种的改进提高工作,真正带动整个中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中保办张晶副主任介绍了中药保护品种的基本情况,中保二处陈广耀处长对《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促进中保提高的基本工作思路做了具体说明。
与会委员及代表们围绕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现存问题、发展方向,促进中药保护品种改进提高的重大意义及如何更好开展此项工作等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会议还特邀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本企业的保护品种针对其“改进意见及有关要求”开展的相关研究提高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充分说明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促进了企业的全面发展,且成效显著。参会企业代表希望能成为改进提高试点的首批企业。此举不但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有助于带动整个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充分体现了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科学监管理念。
此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开展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方向及如何做好中药保护品种的改进提高工作。最后赵军宁副司长、陈易新副处长分别做了总结讲话,对该次会议的成功举办给予了肯定,均表示该次会议对进一步贯彻《指导原则》,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做好中药保护品种改进提高工作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会后我办将根据国家局及与会代表的意见进一步细化改进提高试点工作思路,在各省局的支持下,推动中药品种保护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