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核酸类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7〕674号)

发布日期:2022-08-02

关于更改核酸类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767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经研究,现将核酸类保健食品的不适宜人群由“痛风患者”更改为“痛风患者、血尿酸高者、肾功能异常者”。已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且不适宜人群为“痛风患者”的核酸类保健食品,自2008111日起生产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的不适宜人群须更改为“痛风患者、血尿酸高者、肾功能异常者”。请各省级局及时将更改事项通知辖区内的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