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与解答(2023年11月)

发布日期:2023-11-08

1.《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发布后,申报材料的申请表中的保健功能应如何填写?

答:新产品申请表中保健功能一项应按新的功能目录填写;变更、延续、转让、补发申请表中保健功能应与获批证书中载明内容保持一致。

2.保健食品纸质版受理通知书依然需要领取吗?

答:目前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升级,申报端可以领取电子版的受理通知书。故现场递交申报材料的可不再领取纸质版受理通知书;邮寄申报材料的,受理大厅也不再邮寄纸质版受理通知书。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领取或邮寄的,请在申报材料随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