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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论述
发布日期:2006-04-05
胡锦涛提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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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4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看望了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委员,听取了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在民盟、民进联组会上,胡锦涛亲切看望各位委员,并参加了他们的讨论。委员们发言踊跃,讨论热烈,积极建言献策。胡锦涛仔细倾听,并认真记下发言要点。在听取了厉以宁、贺�、柏均和、严隽琪等委员的发言后,胡锦涛指出,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必须广泛深入动员人民群众,坚定不移依靠人民群众,真心诚意造福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胡锦涛强调,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胡锦涛说,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贾庆林一同参加了讨论。
中宣部等部署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日前发出通知,就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的“八荣八耻”重要论述,涵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打牢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宣传各地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要开辟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出一批理论文章,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文化阵地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街道社区、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标语牌、设置公益广告。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知要求,适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知行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党政机关要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学校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企业要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龙头,开展“共铸诚信”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等活动,培养新型农民。城市社区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节约型社区等活动,促进邻里和睦、人际和谐。通过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形成人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宣传表彰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广泛群众基础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为人们树立学习的榜样。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各类创建活动,新闻、出版、文艺、体育、教育、科技等各类评奖,都要把“八荣八耻”作为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加强舆论监督,揭露、批评有悖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和现象,帮助人们抵制假恶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依靠群众,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开展多种形式道德评议活动。一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切道德实践活动,一切社会行为规范,都要体现“八荣八耻”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
通知强调,各级宣传部、文明办要把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从具体事情抓起,着力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按照“三贴近”要求,针对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群众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改进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宣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精神力量。
中组部通知要求贯彻胡锦涛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精神
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深入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迫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基础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强调,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对于教育广大干部、党员以及组工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组织工作的各项任务,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任务落实到组织工作中去。一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牢记“八荣八耻”,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查找在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深入整改上下功夫;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完成有关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二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规划和措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深入理解和把握“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教学、研究工作之中,切实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脑入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章紧密结合,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表率,同时,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带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三是要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在今明两年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考察了解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把践行“八荣八耻”的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通知要求,广大组工干部要努力做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践行组织部门职业道德规范紧密结合,与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紧密结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使“八荣八耻”成为广大组工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广大组工干部要认清自己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坚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努力作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明耻 重在实践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 是非标准鲜明 , 价值导向明确 , 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结合 , 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 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 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 , 知荣明耻 , 注重实践 , 在知行合一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风俗 , 天下之大事也。”“求治之道 , 莫先于正风俗。”当前 ,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关键时期 ,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 随着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 , 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在这种大背景下 , 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移风易俗 , 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 动员和激励全体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去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 , 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站在这样的高度 , 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在行动上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知荣明耻,重在实践。“道德者,行也。”道德品质是通过道德行为表现出来的。道德认知对于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固然十分重要 , 但如果只停留于道德认知而不付诸行动 , 只知道什么是荣辱而不在行动上切实地为荣拒辱 , 那就不会有实际效果。知荣明耻的目的不是坐而论道 , 而是起而践行。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 就是坚决避免知行脱节、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现象。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中华文明的优良道德传统中始终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 , 始终强调个人对社会的奉献。正是这种把群体价值视为道德核心的民族文化 , 形成了我们民族特有的以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首位的荣辱观。因此 , 一个人对群体价值的奉行和贡献 , 构成了社会评价个人荣辱的基本标准。知荣明耻 , 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 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服务祖国 , 造福人民。
观念成习惯 , 规范变行动 , 这是知与行相统一、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终目的 , 就是要把“八荣八耻”所倡导的道德准则 , 变成每个公民的行为标准和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在这一个过程中 , 我们要从实际出发 , 从我做起 , 从小事做起 , 注重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 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 , 融入到各种精神文明的创建活动之中 , 让人们在实践中领悟“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 , 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奉献的行动中 , 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 , 进而推动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道德实践的有效载体。我们要把知荣明耻的道德实践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 , 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 , 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实践中来。人们在创建活动中相互影响所产生的群体效应 , 对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 , 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纳入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 贯穿到活动的整个过程 , 覆盖到广大城乡基层。
我们要在知荣明耻、扬荣抑耻的道德实践中发现和宣传道德楷模 , 发现和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 , 激励人们尊荣弃耻、见贤思齐。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 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 , 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风尚。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是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的过程。这个活动所结出的丰硕果实 , 必将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 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 来源:光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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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4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看望了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委员,听取了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在民盟、民进联组会上,胡锦涛亲切看望各位委员,并参加了他们的讨论。委员们发言踊跃,讨论热烈,积极建言献策。胡锦涛仔细倾听,并认真记下发言要点。在听取了厉以宁、贺�、柏均和、严隽琪等委员的发言后,胡锦涛指出,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必须广泛深入动员人民群众,坚定不移依靠人民群众,真心诚意造福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发挥出来。胡锦涛强调,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胡锦涛说,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贾庆林一同参加了讨论。
中宣部等部署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
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日前发出通知,就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的“八荣八耻”重要论述,涵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打牢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宣传各地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要开辟专题、专栏,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出一批理论文章,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文化阵地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街道社区、乡村集市、公园广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要设立标语牌、设置公益广告。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知要求,适应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知行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党政机关要开展争创文明机关、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学校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企业要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龙头,开展“共铸诚信”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等活动,培养新型农民。城市社区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节约型社区等活动,促进邻里和睦、人际和谐。通过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形成人人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宣传表彰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广泛群众基础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为人们树立学习的榜样。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各类创建活动,新闻、出版、文艺、体育、教育、科技等各类评奖,都要把“八荣八耻”作为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加强舆论监督,揭露、批评有悖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和现象,帮助人们抵制假恶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依靠群众,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开展多种形式道德评议活动。一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切道德实践活动,一切社会行为规范,都要体现“八荣八耻”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
通知强调,各级宣传部、文明办要把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摆上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从具体事情抓起,着力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按照“三贴近”要求,针对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群众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改进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宣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精神力量。
中组部通知要求贯彻胡锦涛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精神
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深入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迫感,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基础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强调,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对于教育广大干部、党员以及组工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组织工作的各项任务,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任务落实到组织工作中去。一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牢记“八荣八耻”,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查找在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深入整改上下功夫;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完成有关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二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规划和措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专题学习研讨,深入理解和把握“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教学、研究工作之中,切实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脑入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章紧密结合,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作出表率,同时,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带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三是要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在今明两年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考察了解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把践行“八荣八耻”的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通知要求,广大组工干部要努力做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践行组织部门职业道德规范紧密结合,与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紧密结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使“八荣八耻”成为广大组工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广大组工干部要认清自己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坚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努力作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明耻 重在实践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 是非标准鲜明 , 价值导向明确 , 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结合 , 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 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 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 , 知荣明耻 , 注重实践 , 在知行合一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风俗 , 天下之大事也。”“求治之道 , 莫先于正风俗。”当前 ,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关键时期 ,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 随着各种文化的相互激荡 , 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在这种大背景下 , 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移风易俗 , 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 动员和激励全体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去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 , 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站在这样的高度 , 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在思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在行动上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知荣明耻,重在实践。“道德者,行也。”道德品质是通过道德行为表现出来的。道德认知对于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固然十分重要 , 但如果只停留于道德认知而不付诸行动 , 只知道什么是荣辱而不在行动上切实地为荣拒辱 , 那就不会有实际效果。知荣明耻的目的不是坐而论道 , 而是起而践行。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 就是坚决避免知行脱节、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现象。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中华文明的优良道德传统中始终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 , 始终强调个人对社会的奉献。正是这种把群体价值视为道德核心的民族文化 , 形成了我们民族特有的以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首位的荣辱观。因此 , 一个人对群体价值的奉行和贡献 , 构成了社会评价个人荣辱的基本标准。知荣明耻 , 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 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服务祖国 , 造福人民。
观念成习惯 , 规范变行动 , 这是知与行相统一、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终目的 , 就是要把“八荣八耻”所倡导的道德准则 , 变成每个公民的行为标准和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在这一个过程中 , 我们要从实际出发 , 从我做起 , 从小事做起 , 注重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 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 , 融入到各种精神文明的创建活动之中 , 让人们在实践中领悟“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 , 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奉献的行动中 , 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 , 进而推动全社会文明风尚的形成。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道德实践的有效载体。我们要把知荣明耻的道德实践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 , 充实内容、创新形式、拓展领域 , 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实践中来。人们在创建活动中相互影响所产生的群体效应 , 对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 , 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纳入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 贯穿到活动的整个过程 , 覆盖到广大城乡基层。
我们要在知荣明耻、扬荣抑耻的道德实践中发现和宣传道德楷模 , 发现和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 , 激励人们尊荣弃耻、见贤思齐。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 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 , 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引领社会风尚。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是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的过程。这个活动所结出的丰硕果实 , 必将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 提供良好的道德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 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