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初次保护申请上市后进行临床观察与新药Ⅲ期临床观察有什么不同?

发布日期:2025-03-14

:由于试验目的不同,中药保护申请重点探讨申报品种的临床疗效优势和特点,故组间比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选择同类中成药为对照的,建议选择的对照药功能主治应与试验药的功能主治一致(以药品标准或说明书收载的内容为准),若无完全一致的对照药,可选择主治疾病相同,功能相近的;

2.选择化学药为对照的品种,除进行主治疾病的比较外,建议再对主要症状的改善进行对比观察;

3.选择中、西联合用药的品种,建议重点观察联合用药后是否体现出显著增效或减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