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哪些文件可作为“原研”的证明材料?

发布日期:2025-03-14

    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新药技术转让有关证明文件及申请人关于原研的声明(附原始生产批件)等。申报品种由多家企业生产的,应由原研企业提出首次申报;若质量标准不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的,应提高并统一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