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开展新任职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发布日期:2011-06-13

  为促进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在新的岗位上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 “ 一岗双责 ” ,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局的有关要求, 2011年 6月 2日,我办领导班子同 7名新任职副处级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黄建生主任代表领导班子就如何正确认识权力、做好廉政、勤政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黄主任首先告诫大家切勿沾沾自喜,要抓紧做好角色的转变,要从拥有权力的兴奋感尽快过渡到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中,发挥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关于如何正确认识权力、履行职责,黄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慎用权力,勿妄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增大同时意味着风险提高,单位的监督也要升级。作为中层领导干部,除管好自己外,要更多的担负起“两手抓”的责任,监管好自己分管人员的廉政工作。二是履行职责,有作为。他要求大家在廉政和业务工作上要能作为、敢作为、会作为,特别是要履行监管领导廉洁从政的职责。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沟通能力;要严格依法行政,敢于担当,勇于承担责任,有问题多请示,多提意见建议。三是勤政干事,做表率。勤政和廉政密切相关,新任职的中层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专注于业务工作,不投机取巧和推诿拖拉。要多对下属关心教育,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最后,他告诫大家,新任职的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如果出现廉政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免职。
廉政谈话会上,新任职的 7名副处级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表态,他们表示走上新的岗位,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廉政要求。在新的岗位上要增强廉政意识,加强依法行政观念,不仅自己要廉洁从政,还要经常同分管人员进行谈心,主动找上级领导汇报思想,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时刻保持警惕,警钟长鸣。
廉政谈话是我办对职工进行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按照国家局的要求,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探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创新手段,多策并举,推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