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编制外28名人员招聘)

发布日期:2017-01-11

  
国 家 中 药 品 种 保 护 审 评 委 员 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招 聘 公 告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技术审查和审评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研究,参与拟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指导地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业务;负责 监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负责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配方 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 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5.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 )、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
6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8.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 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附件 1)。
三、报名程序
(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公告在 我单位门户网站 (www.zybh.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www.sfda.gov.cn) 和公招网(www.gongzhao.net) 同时发布,应聘者统一到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注册简历报名并下载《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聘报名表》(附件 2),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7年 2月 17日 17:00 。
(二)资格审查
1.2017 年 2月 27日, 将在我单位门户网站 ( www.zybh.gov.cn) 和 公招网 (www.gongzhao.net) 公告通过简历筛选符合招聘条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 未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201 7 年 3 月 3 日上午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根据现场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3.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 5:1,低于 5:1的则该岗位本次取消招聘。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2 .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 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聘报名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参加考试。
四、 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 7 年 3 月 10 日 9: 00-1 1: 30。
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英语 。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到 3:1 ,低于 3:1的则该岗位本次取消招聘。
201 7 年 3 月 24 日,将在我单位门户网站 ( www.zybh.gov.cn ) 和 公招网 (www.gongzhao.net) 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 7 年 3 月 25 日至201 7 年 3 月 26 日(暂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2.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3.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 40%,面试占 60%)由 高分到低分 排序,按招聘岗位 1: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 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编制外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卫生部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编制外人员薪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 010-66230613 (周一~周五8: 30 ~16: 3 0)
技术咨询电话: 010-68771303 (周一~周五 9 : 00 ~1 7 :00)

附件 1.《 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
2.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聘报名表》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2017 年 1月 11日